关于学校校园网主页新闻中心投稿方式的变更通知

各学院、部处、各单位:


  作为展示学校形象、办学特色、文化底蕴和提供资讯服务的重要窗口,我校校园网主页为强力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,充分展示百年老校华农的办学成效和人才培养业绩,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稿件的投稿流程,提高稿件质量,增强新闻报道的权威性、准确性和时效性,现将新闻稿件投稿方式有关变更事宜通知如下:

  1.为确保校园网主页新闻投稿的规范性,投稿方式由原来通过电子邮件变更为通过学校OA系统发起《校园网主页新闻中心投稿及发布申请表》流程进行投稿。自变更之日起,务请统一在OA系统投稿,宣传部新闻中心不再接受其他方式来稿。

  2.为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新闻稿件须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撰写和前期审核。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所在单位新闻发布第一责任人,须严把新闻稿件政治关于质量关;新闻稿件作者作为直接责任人,须对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稿件撰写完毕,务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,方可发送至宣传部新闻中心,未经稿件来源单位领导审核的新闻稿一律不予发布。

  3.为确保新闻的时效性,务请于新闻发生当日将新闻稿件通过OA系统《校园网主页新闻中心投稿及发布申请表》流程报送,若超过2天,原则上不予采用,流程位于OA系统【我的模板】-【更多】-【收文模板】(详见附件2)。

  4.新闻稿件须标题简明扼要、要素齐全;新闻内容务必客观真实、避免雷同及记流水账;稿件所涉及的人物姓名(含其职务、职称),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;通过OA系统发送投稿申请时,新闻内容务请以正文形式(Word文档)上传。

  5.为确保新闻图片清晰,所提供图片务请统一使用jpg格式原始图片;请勿擅自对图片进行后期处理;请勿将图片插入文档;通过OA系统发送投稿申请时,务请以附件形式上传。

  6.为确保校园网信息安全,务请各部门认真审核新闻投稿人(新闻通讯员)权限,并于6月30日前,将各部门新闻投稿人(新闻通讯员)信息(见附件1)通过OA协同上报宣传部;如遇新闻投稿人员(新闻通讯员)变动,请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备。

    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。联系人:蒙老师  电话:85285141

  特此通知。

  

附件:1.校园网新闻通讯员信息采集表

   2.流程所在位置指引

 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党委宣传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 2018年8月27日

  

  

     

附件2:流程所在位置指引

   1、在OA系统主界面点击【我的模板】,点击右下角【更多】  

  

  2、在【收文模板】中选择《校园网主页新闻中心投稿及发布申请表》,进入填报界面。